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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美加游"违法遇此类广告可举报
更新日期:2007-04-11 阅读: 出处:北青网—法制晚报 作者: 编辑:

    【来源:北青网—法制晚报】 
  “五一”长假临近,国内旅游消费市场又将迎来黄金周。上海工商部门近日发布提示称,一些旅行社发布美国、加拿大等地的旅游服务广告属违法,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旅游广告中的3类违法现象。

  据了解,我国有关法规对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范围、出国旅游目的地等都有严格的限定。
 
 
 
如仅含有国内旅游业务范围的国内旅行社,不得经营出国旅游业务。而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目前均不在法定旅游范围之内,旅行社发布的广告中涉及经营上述国家的旅游服务项目都属于违法。

  上海市工商局近期在检查中发现,目前旅游服务广告主要存在3类违法现象。

  一是无证无照从事旅游业务的非法经营者,发布旅游服务广告。

  二是广告所承诺的服务项目超出了旅行社自身的经营范围,如国际旅行社超范围开展“美国游”“加拿大游”等出国旅游项目。

  三是广告对旅行社名称、旅游服务项目、价格等信息表述不清,误导消费者。上海工商部门为此发出提示,消费者不要轻信以商务考察、探亲访友为名组织的违规旅游项目,签订旅游合同之前要核查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此外,如果遇到虚假违法广告,消费者可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举报。

  北京落点

  旅行社有“美加游”

  上午记者看到北京一家旅行社有“美国加拿大16日精品游”。该旅行社工作人员说,最近的一个团是5月24日发团,适合现在持有签证的公民。

  记者又联系了中青旅等旅行社,其业务负责人都表示没有开展“美加游”,并称美、加目前不在目的地国家范围内,因此不能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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