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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赴台游管理办法出台 须整团往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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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郊游网   添加人:郊游网   添加时间:2007/4/11 12:22:32

    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须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在台期间须集体活动。这是昨日出台并实施的《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三部门在两岸经贸论坛刚落下帷幕之际联合发布《办法》,标志着大陆方面在推动大陆居民赴台旅游方面又向前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2005年5月3日,受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委托,中共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主任陈云林在上海受权宣布:“大陆有关方面将于近期开放大陆居民赴台湾旅游。”此次《办法》的出台,为将来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提供了具体的“行动指南”。

  想赴台旅游的大陆居民首先须向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报名,并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报名成功的参游者须在组团社组织下,以团队形式整团往返。

  赴台旅游时,大陆居民须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以下简称签注),从大陆对外开放口岸整团出入境。

  参游人员在台湾期间须集体活动,旅游结束后要按期返回,不得非法滞留。旅游团成员因紧急情况不能随团入境大陆或不能按期返回大陆的,组团社应及时向有关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省级公安边防部门报告。

  何时首发只等台湾回应

  中台办副主任孙亚夫昨日向媒体表示,已经出台的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管理办法是对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各方面做一个基本的规范,真正能够成行,还需要两岸的行业组织进行协商、做好安排,才能够开始。

  国内旅行社关注台湾方面何时能对大陆发布的《办法》做出回应。国内旅行社的一位老总表示,大陆的绣球已经抛出,摆在我们和台湾同行面前的是很大的商机。可以说,我们此前也为“台湾游”做好了准备。只等台湾方面做出回应,就可以组团了。

  组团“台湾游”须有资格

  “组团社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已批准的特许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范围内指定,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除被指定的组团社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办法》对组团“台湾游”的旅行社的资质有相当严格的要求。

  能否拿到“台湾游”的许可证,成为国内旅行社关注的焦点。记者了解到,包括中旅、康辉、中青旅等在内的十余家国内旅游机构都在与台湾方面积极接触。中旅方面称,限定经营“台湾游”的旅行社有利于保证质量。现在国家旅游局的“台湾游”组团社名单还没下来,国内的旅行社还需要更多准备。

  配额将影响盈利空间

  《办法》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实行配额管理。配额由国家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后,下达给组团社。”

  对于组团社而言,能分到多大蛋糕,拿到多少配额,直接关系到运作成本和收入。一家旅行社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一年前大陆宣布开放“台湾游”的时候,他们接到了数以千计的预约。但未来真正成行后,能否拿到有赢利空间、甚至满足预定需求的配额数量,目前仍是未知数。 (江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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