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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检检部门:退运一批不合格"早产食品"
更新日期:2007-04-07 阅读: 出处:中新网广东频道 作者: 编辑:
一批生产日期为二OO七年十一月三日的“早产食品”竟然想蒙混入境,不料被细心的检验检疫人员看出破绽,这是近日发生在汕头国集码头的一幕。记者今日从广东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目前,该批不合格货物已被退运。

据从汕头检验检疫局介绍,近日,汕头某公司报检从泰国进口四百箱预包装固体饮料。货物到达码头后,检验检疫食检处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饮料中文标签的生产日期栏居然标示为“(年/月/日)0七一一O三”,而保质期栏标示为二十四个月,饮料整整“早产”了两年。

当时,收货方称是生产商将生产日期标错,要求查验人员让其先将该饮料提货入仓后,涂改生产日期后再投放市场。由于该批食品中文标签明显不符合中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对其无理要求予以拒绝。无奈,“差之毫厘,缪以千里”,收货方只好乖乖办理退货手续。目前,该批货物已被退运出境。

所谓“早产食品”,就是将食品的生产日期向后标注,人为地“延长”其保质期的食品。消费者若购买这种食品。从包装上看食品没有过期,但实际上食品可能已经变质。

近年来,不仅在中国的北京、扬州、赣州等地频繁发现此类“早产食品”,就是在进出口环节上也有查获“早产食品”的案例。不法商家制造“早产食品”的方法:有的是将出厂时间作为生产日期;有的是食品生产后先不打印生产日期,而是哪天送货哪天打印;有的是直接在生产时将日期迟打几天或者几个月。汕头查获的不法商家将食品生产日期推迟两年的情况实属罕见。

为此,广东检验检疫部门表示将在口岸加大对入境食品的查验力度,确保入境食品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的时候要多个心眼,发现“问题食品”不要购买,并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郭军 吴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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